产品简介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一体化平台方案


近年来,新型违法犯罪持续高发,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已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最突出的犯罪。表现特点为:

一是发案势头猛,涉案金额大。近几年来,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为主的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发案迅猛增长,涉案总金额逐年上升。

二是犯罪职业化、团伙化突出、作案手段丰富、技术对抗更迭速度快。新型违法犯罪最早是通过打电话、发短信行骗,后来发展到网络改号,后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利用QQ号、微信号作案快速上涨。时至今日,新型违法犯罪团伙已具备更强的反打击、反侦查能力,作案手段也从利用单一工具,转向结合电话、短信、网址、微信、QQ等多维度工具相结合的方式,导致建立在单一数据源上的打击治理新型违法犯罪系统逐步失效。

三是侦破少,打击难。犯罪分子窃用“互联网+”的便利,在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信息、银行卡、手机卡,在网上招募话务员、取款人等团伙成员,团伙作案、集团作案,加之犯罪各个环节自成单元、相互独立,破案难度很大,破了案取证的难度也大,难予发现定罪量刑完整的证据链,涉案人员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惩处,长时间逍遥于法外,猖狂至极。

  

随着新型网络违法犯罪变化加快,预防与打击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仅靠单一警种、单一技术已不能满足反诈中心对各类新型网络犯罪预警防控、快速处置、快侦快破的要求。为解决这一矛盾,急需整合通讯侧、政务侧、公安侧和互联网侧相关资源,建立跨区、跨部门、跨警种、跨平台的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一体化系统平台。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目前反诈中心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只能依托于部侦办平台进行案件采集和查冻处置,缺乏对警情本地化分析、深度研判、自主预警建模、快速处置、本地数据汇聚及业务协同等方面展开系统化工作。

二是新型违法犯罪是一种新型高科技犯罪,存在作案快、转移快、销脏快,而当前侦办此类案件多依托线下模式,通过线下文书、逐层上报、人工审核等方式,处置响应时间较长,在新型违法犯罪资金止付拦截工作、预警劝阻工作存在滞后性问题,同时破案时效性变低,错过最佳破案时期。

三是新型违法犯罪涉及到当今主流互联网技术和工具如VOIP/VPN/物联网卡/短信嗅探/QQ/微信/抖音/支付宝等,这些技术和工具产生的大量数据线索都沉淀在通管局、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单位/企业以及延边公安技侦、网安、科信等部门,刑侦作为主侦单位掌握资源较少,同时获取也基本上基于线下方式,在没有强大资源与数据支撑下,打防新型违法犯罪骗的技战法经验及专项模型无法充分发挥实战应用价值,无法成体系、规模化、系统化应用于侦查打击和预警防范工作。


公安大数据以及政务、大数据局、运营商、银行金融业、互联网企业等的海量数据和高能算法为基础支撑,通过综合应用公安大数据的人员信息、关系信息及位置信息等数据与全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预警线索深度碰撞分析,通过部署市、市、县局、派出所三级平台体系构架,实现将预警线索精准自动推送至市、县局,由市、县局向辖区派出所布警,民警(移动终端APP、公众号、钉钉)快速联系到受害人并上门劝阻,同时在受害人无法联系上时通过亲人协助快速找到受害人进行及时劝阻,阻止其上当受骗。通过96110呼叫系统全面部署,智能呼叫系统体系及对接机器人、短信等资源,进行受害人群的全覆盖。同时通过AI算法和大数据模型,不断结合现案及劝阻中新获取的新型违法犯罪元素进行预警源的线索拓展,以形成自动化生成预警数据的能力,同时结合公安大数据,自动对预警线索中新型违法犯罪信息及案件警情中新型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拓展和挖掘,全自动化智能化实现嫌疑人信息全息画像、时空轨迹分析以及团伙窝点定位落地,直接推送办案单位落地打击。

  

通过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一体化系统平台,新型网络犯罪系统平台,以及汇聚互联网电信运营商、公安内网大数据,市、县局反诈终端与派出所反诈终端;市中心平台实现新型违法犯罪警情、数据与资源的对接与汇聚,线索综合分析与研判,新型违法犯罪大数据智能建模、新型高科技技术手段专业集成、新型犯罪态势感知以及全州打防工作管理与成效评估等,实现全州110联动对接,本地资源接入以及本地化信息处置、劝阻、侦查打击等功能;全州、市、县局和派出所终端,实现辖区警情快速处置反馈和案件线索落地侦查打击;从而全面形成市、市、县局、派出所三级反诈中心立体打防、立体化、协作联动打击治理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犯罪实战能力,并通过“系统平台”深度模型建设和智能应用,为全局各警种在涉网类犯罪方面的风险事件防范、犯罪情报线索和技术反制等方面提供全面应用支撑。

  

本平台依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相关成熟机制、数据与权限资源及大数据模型,从系统资源对接、专项数据治理、新型违法犯罪数据模型、打防业务应用、全场景态势分析等几个方面形成一系列的整治及管理办法,为延边公安提供综合性的大数据手段,最快实现“两升两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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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一体化平台

应用案例


本次项目建设能够带来的社会效益如下:


全面提升打击治理新型违法犯罪效率:从移动终端到反诈中心坐席,从公安网到互联网,将治理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机制的利器普及到每一位基层民警手中,通过警务数据共享、信息互通,针对预防、打击与治理电信网络电话犯罪的线索能够实现有效的流转,为基层民警阻止犯罪行为的进一步发生提供打击手段,由原来的被动预防转为主动打击,有效降低犯罪率、提升警务人员形象;


同时有利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效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项目的建设将加强和创新全社会管理模式,通过构建科技与业务不断融合的新型社会管理模式,有效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效力,同时加快推进延边州公安局门在管理体制、管理观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上的转变,开创延边公安刑事侦查技术新模式,为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实现了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达到多部门合作作战,提高案件侦破效率。


项目建设项目的实施,在完成网络覆盖全州各级部门的基础上,实现了各成员单位之间的纵向连接、横向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将为公安机关日常社会管理和应急突发事件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对各类信息的全面获取和智能分析,实现日常社会管理和公安工作情况的全面掌握和高度共享,有利于进一步的智能分析和情报线索挖掘,为日常社会管理和应急突发事件的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参考依据。比如突发事件情况下,以往常规通信手段遭到破坏或拥堵,需要一天以上才能上报领导的现场情况,将来可以实时远程通过应急通信手段迅速、全面、准确的反映给首长、领导,领导迅速下达命令,指令能够迅速传达到一线延边公安处置力量,大大节省科学决策和快速反应时间,将大大减少人员伤亡,大大降低突发事件在社会中产生的不良影响。


通过实现内部、各单位之间业务的高效协同,大量减少互联网信息的人工核对和相应产生的费用支出网络基础设施共建、资源共享,有利于集约化建设,避免在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和网络等方面的重复建设。


项目有效的打通了公安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通道。使用统一的网络承载平台,在实现各部门业务专网安全隔离的前提下,既满足公安局及县市派出所资源有效整合和共享的要求,又有效提高设备和带宽的利用率,避免了各业务网络的重复建设,节省了大量的建设资金。


1)消除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执法效率


项目的建设将积极整合和共享上述单位的相关数据和资源,提高部门间业务协作能力,各局、各市县派出所通过该平台即可根据其需要快速获取其他部门的数据资源,为实际业务办理提供数据依据,有效提升延边州公安局办公、办事、办案的效率和水平,也能最大化基层民警的处置效率。


2)将实现各类案事件管理和处置的关口前移


通过科技手段强化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评估分析的延边公安信息化工作新模式,对重大案件、应急突发事件事前对隐患和苗头进行及时发现,对情报线索进行及时研判,在事中实现快速反应、精确打击和有效处置,在事后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调查和完整评估。